用人單位必須發放工資條嗎?
發布日期:2024-01-16 來源:人社局
根據《工資支付暫行規定》第六條規定,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、時間、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,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。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。
發布日期:2024-01-16 來源:人社局
根據《工資支付暫行規定》第六條規定,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、時間、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,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。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。